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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传奇 作者:范方镇 2003.2

二十、 同盟会革命方略

同盟会成立时,曾决定以《二十世纪之支那》为机关报,因该报第三期曾发表过《日本政客之经营中国谈》一文,涉及辽东半岛问题,被日本政府禁止发行。为避免日本政府干涉,决定改名为《民报》,张继为发行人,胡汉民任主笔。延至11月26日方出版创刊号。胡汉民特请孙中山为《民报》创刊写一篇序,孙中山答应了,由孙中山口授,胡汉民笔记。在这篇序中,孙中山首次公开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文章中说:

  ……余惟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威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则民权主义起。十八世纪之末,十九世纪之初,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扬时代也。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递嬗变易,而欧美之人种胥冶化焉。

他的意思是说,欧美的民族、民权、民生是历史的三个不同时代形成的。至于中国,他认为应该三个革命同时进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在《民报》的发刊词中,对三民主义的内涵并没有作详细的解释。
关于三民主义的思想,孙中山早在英国伦敦蒙难后就已经开始萌发。后来他在同刘成禺的谈话中又明确谈起以三民主义作为他的革命理论。1906年秋,他又在与黄兴、章炳麟制定的《同盟会革命方略》中的第一部分《军政府宣言》中,以及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发表的《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前途》演讲中,对三民主义的基本内涵作了阐述。
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正式出版后,和保皇派的主要喉舌《新民丛报》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两派在新加坡、檀香山、旧金山、香港等地的报纸也纷纷投入了这场论战。1905年到1907年,革命派与保皇派的论战达到了高潮,这次论战的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斗争之激烈,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是仅见的。论战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要不要以暴力来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康有为在《法国革命史论》中说:“吾国久废封建,自由平等已二千年,与法之十万贵族压制平民,事既不类,倡革命、言压制者,已类于无病而学呻矣。”他公然否认两千年来事实上存在着的封建压迫,攻击革命派提出的革命主张根本就没有必要。梁启超在《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一文中,把革命派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主张歪曲为“复仇主义”,污蔑“革命排满”就是要杀尽满族人。
革命派针对保皇派攻击民族革命的种种谬论,予以迎头痛击。他们列举许多事实,揭露了清王朝实行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的罪行,针对所谓要“杀尽满人”的谬论,《民报》载文指出:“民族革命非尽戮满族五百万人之谓,倾覆其政府,不使少数人握我主权为制于上之谓也。其与我抵抗者,不能不敌视之。此外既无反侧,则必侪之于平民。其贫穷无告者,更将为之谋社会之生活。”革命派的这些言论表明,革命者所反对的,只是一小撮满族统治者,而决不是广大的满族同胞。
保皇派竭力反对的另一个问题,是反对共和立宪,主张君主立宪,要保留封建帝王的统治。康有为鼓吹所谓“三世说”,认为由“据乱世”必须经过“升平世”,才能达到“太平世”,即由封建专制必须经过君主立宪,才能实现民主共和。梁启超在《开明专制论》一文中,咒骂中国人民“程度未及格”,不但不能实行民主共和,而且也不能立即实行君主立宪,而只能实行开明专制。认为只能劝告清政府实行开明专制,或“要求”清政府实行立宪,并称这就是“政治革命”。
革命派对于保皇派反对民主共和的谬论,作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们坚决反对所谓必须先实行君主立宪然后才能实行共和立宪的谬论。孙中山在1905年发表的一篇演说中以当时菲律宾人民和美国黑人争取独立自由的斗争为例,说明民主共和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他说:“吾侪不可谓中国不能共和,如谓不能,是反夫进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真价也,且世界立宪亦必以流血得之,方能称为真立宪。同一流血,何不为直截了当之共和,而为此不完不备之立宪乎?”
保皇派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也进行了激烈的攻击,他们胡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要杀四万万人之半,夺富人之田为己有。”“利用此以博得一般下等社会之同情”。孙中山对此进行了驳斥,他说:“吾人所主张者,并非如反动派所言,将产业重新分配之荒谬绝伦。但欲行一方策,使物产之供给,得按公理而互蒙利益耳。”
经过激烈的论战,革命派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是,由于资产阶级革命派自身的弱点,他们对保皇派提出的某些论点没有能进行有力的驳斥,如对于保皇派关于“革命必然招致列强干涉”的论点,革命派的回答是软弱无力的。他们不敢公开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不敢对列强可能的干涉号召人民与之坚决斗争,而只能寄希望于列强对革命的“同情”。《民报》第三号刊载的《民报之六大主义》一文中,就提出“主张中国和日本两国之国民的联合”“要求世界列国赞成中国革新之事业”,表现了对帝国主义特别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幻想。
1906年2月23日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开明专制论》的长篇文章, 提出了“革命必招致大乱”的谬论,他认为中国人久处于专制统治之下,个人主义太甚,无实行民主和自治的能力,因此,革命之后必天下大乱,最终仍要形成个人专制体制。
对梁启超的这一论点,革命派也没有进行有力的回击,其原因就在于资产阶级革命派自身的弱点,他们不敢发动人民群众进行一场真正的人民革命,相反希望“革命之范围,必力求其小;革命之期日,必力促其短。”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辛亥革命没有能完成打倒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北洋军阀的任务,以致造成了军阀割据的混乱状态,梁启超所预言的“革命必招致大乱”的谬论,反而不幸而言中,变成了事实。
面对国内风起云涌的革命形势,清政府不得不作出预备立宪的姿态,以麻痹人民的反抗意识。1905年9月 ,清廷派端方、载泽等五大臣赴欧美日本各国“考察政治”,他们回国后,密陈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主张诏定国是,仿行宪政,而“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了预备立宪诏书,声称“时至今日,惟有及时详析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康有为、梁启超等保皇党得知清廷颁布预备立宪诏书的消息后,大为兴奋,他们决定将“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并通过徐应奎向章太炎、宋教仁等表示要求停止论战,今后和平共处,不再互相攻击。孙中山听说后,断然拒绝了梁启超的要求,双方论战如故。 1906年秋,孙中山与黄兴、章太炎等在东京编制《同盟会革命方略》,以适应国内革命运动之需。
《革命方略》共十五个文件,即:《军政府宣言》、《军政府与各处民军关系条件》、《军队之编制》、《将官之等级》、《军饷》、《战士赏恤》、《军律》、《招军章程》、《招降清朝兵勇条件》、《略地规则》、《因粮规则》、《安民布告》、《对外宣言》、《招降满洲将士布告》、《扫除满洲租税厘捐布告》。
《军政府宣言》也称《同盟会宣言》,《宣言》一开始,开宗明义指出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的性质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一次农民革命。指出:

  前代革命,如有明及太平天国,只以驱除、光复自任,此外无所转移。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故前代革命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之枢机而已。自今以往,国民之责任,即军政府之责任,军政府之功,即国民之功。军政
府与国民同心戮力,以尽责任。用特披露腹心,以今日革命之经纶,暨将来治国之大本,布告天下。

《军政府宣言》中对同盟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作了解释,实际上也就是对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作了公开的文字解释。

 
  • 一、驱除鞑虏 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其满洲汉军人等,如悔悟来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杀无赦;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亦如之。
  • 二、恢复中华 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塘、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 三、建立民国 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 四、平均地权 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

前二条是关于民族主义的内容,只提出推翻满清异族统治,没有触及反对帝国主义。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样提也有其客观原因,适合当时反清革命的需要。此外,孙中山也并不是一概反对满族,他说:“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连鼓吹反满最为激烈的章太炎也一再解释说:“种族复仇者,本非外于政权而言,”“故排满洲者,排其皇室也,排其官吏也。”
第三条是关于民权主义的内容,针对保皇派君主立宪的主张,提出了推翻满清王朝后将建设一个共和立宪的政府,反对任何人在中国继续实行帝制。这时孙中山已经有五权宪法的思想,但在这里并没有提及。
第四条是关于民生主义的内容,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从关怀同情劳动人民的悲惨境遇出发,希望避免资本主义贫富不均的祸害,建立普遍幸福的一种主观社会主义,但是怎样才能实行民生主义,孙中山这时只提出了一个“平均地权”的主张,还没有提及“节制资本”。而且这时的“平均地权”,也只限于“核定天下地价”,土地增值后的地价归于国家,为国民共享,没有提到“耕者有其田”,解决农民所迫切需要解决的土地问题。孙中山以为实行这个办法就能造成一个“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的社会,这自然只能是一种空想。
孙中山把民族主义看成是“种族革命”的内容,把民权主义看成是“政治革命”的内容,把民生主义看作是“社会革命”的内容。他认为只有这三种革命都完成了,才能真正使中国成为一个富强康乐的国家,所以他希望要将这三种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后来,孙中山关于三民主义的思想有所发展,特别是到晚年,在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才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新三民主义。
在《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孙中山首次提出了实现以上四个纲领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军法之制,规定义师起后,成立“军政府”,军队与人民同受于军法之下,实行“军政”。第二阶段为约法之制,规定每一县解除军法之后,军政府将地方政权归于当地人民,由人民选举地方议会及地方行政官,制定《约法》,实行“训政”。第三阶段为宪法之制,规定全国约法六年后,制定宪法,选举大总统,实行“宪政”。
《革命方略》中的一个特点是:在“军政”与“宪政”之间,加进了一个“训政”时期。孙中山之所以要提出“训政”,因为他认为中国的人民自古以来长期处于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之下,对于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缺乏了解,推翻封建王朝之后如果立即实行宪法之制,会出现很多问题,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在从军政到宪政之间的过渡时期,加入一个“训政”时期,使民众能够适应民主共和的制度。
《同盟会革命方略》的第二部分是《军政府与各处国民军之关系》,孙中山设想各地民军起义之后,必然会产生各自的首领,针对可能会出现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制定了这一部分的内容,规定重大问题,各地国民军要听命于中央军政府,但可以“参酌机宜,变通办理。”
在《军政府对外宣言》中,规定所有中国前此与各国缔结之条约,皆继续有效。但在此宣言发布后所立的条约及所借之国债,军政府概不承认。
在制定《革命方略》的过程中,还讨论了未来的国旗问题。孙中山提议以陆皓东制定的青天白日旗为国旗,兴中会先烈曾为此旗而流血,不可不作纪念。黄兴则认为青天白日旗与日本国旗相近,主张用井字旗,以表示中国古代井田制度象征,孙中山认为井字旗既不美观,而且有复古思想,不宜用。有人主张用五色旗,还有人主张以十八放射星旗为国旗,以象征中国当时的十八个行省。各持己见,未作决定。
12月2日,孙中山出席东京神田锦辉馆《民报》周年纪念大会, 作《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前途》的讲演。会议由黄兴主持,章太炎致祝词。日本人池亨吉、北一辉、萱野长治、宫崎寅藏等出席并讲话。到会五千余人。
大会会场四壁悬挂欢迎及庆祝的对联,中间悬挂世界各国的旗帜,与会者如潮涌,孙中山讲演两个小时,着重解释了他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内涵。
关于三民主义,他在分别介绍了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之后,总结说:“总之,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众人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人专利,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利,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利,故要社会革命。这三样有一样做不到,也不是我们的本意。达到这三样目的之后,我们中国当成为至完美的国家。”这个总结可以说是孙中山对三民主义最简要精确的表述。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的独创,西方国家普遍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孙中山认为仅有三权分立是不够的。他认为中国古代所固有的考选制和纠察制是两大优良制度,“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从滥选,及任用私人的流弊”。纠察权是“专管监督弹劾的事”。“况且照正理上说,裁判人民的机关,已经独立,裁判官吏的机关,却仍在别的机关之下,这也是理论上说不过去的,故此机关也要独立。”所以他提出要在西方的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加上中国固有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形成五权分立的制度,这样才能使各机关充分发挥它们的效能。

二十一、 筹划武装起义

同盟会成立后,一方面继续同保皇派展开斗争,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发动武装起义。
孙中山在日本成立同盟会的活动,引起了清政府的极大恐慌。早在1905年7月25日, 即孙中山到达日本一周后,清政府驻日公使杨枢就致电清政府称:“孙文在东一日,学生一日不得安静”。实则为清政府一日不得安静。于是,清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交涉,请求日本政府将孙中山驱逐出境。日本政府正准备采取措施,孙中山却于10日7日自动离境。
原来,中国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就有意到南洋一行,一方面想在南洋华侨中筹集革命军费,另一方面想到越南与法国总督有所接触,准备以越南为基地,在华南边境发动武装起义。行前,他向留日学生中募得旅费三千元,于10月7 日乘法国邮船“加利都尼亚”号经上海赴香港,同行的还有胡毅生、邓慕韩、黎勇锡三人。
途经上海吴淞口时,法国军官布加卑依事先约定登船相见。布加卑是法国天津驻屯军参谋长,奉法国政府前安南总督韬美之命与孙中山相见。事前,法国总督曾将一张名片一裂为二,一半交给布加卑,另一半托人带给孙中山。布加卑登舟后,先与孙中山将名片取出对照,然后同入船舱密谈。他们所谈的内容,是法国政府援助中国革命的可能性。布加卑向孙中山了解了中国革命的情况,特别是军事方面的实力,他表示如果革命的条件已经成熟,法国政府可以立即相助。孙中山回答说还没有把握,但希望法国能予以援助,并决定派人协助布加卑到南方各省调查革命党实力。
此后,孙中山先后到香港、越南西贡、新加坡等地,在各地建立了同盟会分会,并向华侨募款。他在西贡成立广东募捐总局,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发行千元票面二千张,打算发行二百万元,规定五年内还清本利。到12月11日,已签发债券135号, 与原计划相去甚远。于是,孙中山认为不如干脆以革命政府名义发行债券,此债券面额为一百元,内记:“中国革命政府约定付给持券人一百元。本政府在中国成立后一年,向广东政府官库或海外代理机构支付。”清政府对孙中山在南洋发行债券一事极为关注,并致电驻海外公使与驻在国政府交涉禁止。
孙中山在西贡居住一个月后,于1905年冬再赴法国访问韬美,经韬美介绍与法国各政界要人相见,讨论援助中国革命事。同时,布加卑自从与孙中山在上海吴淞口相见后,也派了多名法国军官,分头随胡毅生赴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各省调查。通过考察,法国军官接触了不少新军中的革命党人。1906年初,胡毅生陪法国武官佛德斯科到汉口,约新军中革命党同志在日知会开会,当时到会的人很多,与会者大谈革命之道,法国武官也在会上发表演说,表示赞成。不久,湖广总督张之洞派一外国密探与法国武官结交,假称自己也同情中国革命,法国武官相信了他,便向他说明了自己与革命党人交往的情形。张之洞得知这一内幕后,立即向朝廷奏报,清政府与法国政府大起交涉,法国政府无奈,只得将布加卑召回国。
布加卑通过对中国南方各省的考察,得出结论,认为“孙中山的支持者是无数的,十分之九的中国留学生支持孙中山,运动已深入到中国社会的各阶层,包括政府官员和各省驻军司令。”“中国南方的起义不久将会爆发,并将导致清朝的垮台,至少会在长江以南建立起以孙中山为总统的共和国。”他的结论是:中国革命有成功的可能。故他竭力主张法国政府作出同情孙中山的姿态,以便为未来的法中关系铺平道路。但法国政府只希望保持与清政府的现状,不支持布加卑的主张,布加卑的活动只不过使孙中山增加了对法国的幻想。孙中山在法国住了几个月,没有取得什么成果。
1906年3月4日,孙中山离开法国马赛,再度东归。在船上,无意中认识了当时任清政府驻法国公使馆商务随员的张静江,后来,张静江对孙中山革命事业在经济上的支援很大。
张静江是浙江吴兴县人,其父死后,他分得巨额遗产,在法国任职时期,又在巴黎开设通云公司,经营中国古董生意,获利甚巨。张静江信奉无政府主义,在比利时博览会时期曾对中国留学生贺子才等倾谈革命,但留学生因为他是清使馆官员,疑他别有用心,未敢与他深交。1905年冬,张静江又在英国结识吴敬恒,吴也信奉无政府主义,两人意气相投,便与李石曾一同在巴黎创办《新世纪》周刊,鼓吹革命。这一次,张静江是赴新加坡购买印刷机并招募排印工人,他得知孙中山先生也在这艘轮船上,便主动前来拜访:
“您就是革命家孙先生吗?久闻大名了。”他递上名片,“敝姓张。”
孙中山见他是个清使馆官员,未免有点顾虑。正不知如何回答是好,张静江又主动开口了:
“鄙人也是深信非革命不能救中国,近数年来在法国经商,获资数万,极愿意为君臂助,君如有需,随时电知,鄙人一定全力以赴。”
于是,他和孙中山约定密电码:A为一万元;B为二万元;C为三万元;D为四万元;E为五万元。后来,张静江果然如约每次都及时地将大笔汇款寄给孙中山,支持他发动的武装起义。
4月6日,孙中山抵达新加坡。这时,新加坡禁止孙中山登陆的五年期限已满,他登岸后下榻于张永福别墅晚晴园。早在一年前,1905年7月初, 孙中山从欧洲东归时途经新加坡,当时他还在禁期内不得登岸,尤列、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等便登舟与他相见,陈楚楠和张永福向他报告了他们主办《图南日报》的种种困难,孙中山勉励他们“不要紧,不要紧,革命党总是要苦斗的,将来自然会有好结果的。”后来,尤列等与新加坡警察厅磋商,竟获准同意他登岸,在小桃园俱乐部与革命党人聚餐,并在张永福的晚睛园合影留念。这次,孙中山在新加坡晚晴园正式成立了同盟会分会。
离开新加坡赴日本途经上海时,法国驻上海领事约见孙中山,提醒他注意小心从事,并说明法国在处理有关他的问题上是十分谨慎的。4月24日,孙中山抵达日本横滨。
孙中山从法国回到日本后不到两个月,就再一次离开日本赴南洋活动。他先到新加坡,在晚晴园下榻,每天晚上总有许多同志前来会餐,新加坡当局派了十多个华籍便衣暗探日夜轮班在晚晴园外四处巡逻,名为保护,实则监视。此后,孙中山在林义顺、陈楚楠等人的陪同下,离开新加坡,在英属马来亚活动,他先到芙蓉,后来又到庇能、怡保等地。
当时,革命派在英属马来亚的影响很小,这里的华侨有的不问政治,有的倾向清政府,有的支持保皇党。孙中山到怡保时,当地的华侨大资本家胡子春是个保皇派,就想给孙中山以打击,孙中山被迫转移,经吉隆坡前往槟榔屿。槟榔屿的华侨吴世荣赞同革命,不须孙中山前往开导,就利用其影响立即在当地建立了同盟会分会。此后,孙中山回到新加坡,仍住在晚晴园,在华南地区活动的志士黄乃裳、许雪秋、陈芸生、萧竹漪等人也先后来晚晴园向孙中山报告福建、广东的潮汕地区革命运动的情况。计划在闽粤交界的黄冈举行起义。这个计划经孙中山批准,即开始由他们去作起义的准备。这样,孙中山就把他在华南地区的起义战略从临近越南边境的钦、廉地区扩展到粤东的潮汕一带。
孙中山在南洋和法国活动了一年之久,1906年10月9日, 孙中山再次回到日本横滨。此后,他来往于东京横滨之间,并曾在八幡寓所会见了俄国革命党人该鲁学尼,向他介绍了自己独创的五权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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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12月4日,湘赣边界的萍乡、浏阳、醴陵爆发了起义。这年春天, 同盟会员刘道一、蔡绍南由日本回国,准备发动起义。刘道一在长沙水陆洲船上召集同志开会,决定旧历年底发难。会后,他们分头联络会党,运动军队。
这一天,龚春台在上栗市起义,称中华国民军先锋队都督,宣布清廷十大罪状, 公开打出“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口号。姜守旦在浏阳起义,醴陵防营士兵也相率反戈响应。浏阳文家市等地会党发难后,连占西乡、潭塘等处,波及宜春、万载各县。清廷闻报,急调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四省新军及防营、团勇近五万兵力会剿,又调建威等四艘军舰分别停泊在九江等处镇慑。起义者达三万余人,但因缺乏训练,又无有力领导,而且没有与进剿清军中的革命同志联络,斗争坚持到第二年1月中旬,终于失败。刘道一、蔡绍南、魏宗铨等先后被捕牺牲,群众死者达万余人。孙中山先生在《孙文学说》中称此为“同盟会员之第一次流血”。
这次起义完全是同盟会员的个人行动,起事的时候,刘道一曾秘密致电东京总部,但被湖北电报局扣压。直到12日,东京同志才从日本报纸获悉起义消息,于是纷纷要求回国参加起义。孙中山随即与黄兴等计议,相继派朱子龙、梁钟汉、孙毓筠、权道涵等回国,分赴鄂、皖、苏、浙等省运动新军、会党响应,但已来不及了,梁钟汉等人也先后被捕入狱。
萍、浏、醴起义虽然并不是孙中山直接领导的,但清政府却认定孙中山是罪魁祸首。1907年2月8日,袁世凯奏请清政府向日本政府交涉驱逐孙中山,庆亲王亲自写信给伊藤博文,要求驱逐孙中山。清公使杨枢还派出暗探二十余人,到留学生所在各校暗中侦查同盟会的活动情况,根据密查结果,要求早稻田大学、中央大学等学校开除了三十九名中国留学生。
伊藤博文于2月13日招内田良平研究清政府交涉驱逐孙中山一事, 内田认为清政府的灭亡只是迟早的事,中国的未来一定属于革命派。现在如果强行压制革命派,驱逐孙中山出境,不利于将来日本对华实行扩张的政策,他建议不如劝孙中山自行离开为上策。伊藤博文采纳了内田良平的意见,指示由他与外务省政务局长山座圆次郎商量具体办法。内田良平与山座圆次郎商量结果,决定以允许孙中山三年后可以重返日本为条件,并由外务省赠款七千元给孙中山作旅费,让内田良平与宫崎一同去劝孙中山离开日本。
2月25日晚,内田良平邀请孙中山、章炳麟、胡汉民等到他家吃饭,借此机会向孙中山转达伊藤博文的意思。孙中山一直对日本抱着很大的希望,现在听说日本政府竟然有意要驱逐他出境,未免有一种失落之感。宴席上几位年轻的日本艺妓不时地向他劝酒,为他表演歌舞,他却无心欣赏,只是默不作声地喝闷酒,正是以酒浇愁愁更愁。
回到寓所,孙中山认真回想起内田良平的话,他感到内田良平、宫崎寅藏都是他的老朋友,他们的劝告是有道理的。日本政府应清政府之请,能以这种方式让他自己主动离开,还赠送旅费,是给他留面子。否则,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倒不如自己主动离开为好。于是,他接受了日本政府的赠款,从中拿出2000元作为《民报》经费,又耗费1000元召集60多个同盟会员聚餐一顿,然后离开了日本。
临行前一天,孙中山召开会议,讨论中华民国国旗问题,他将自己做的青天白日旗挂在墙上,主张以青天白日旗为国旗。但黄兴不赞成,他说:
“青天白日做国旗,不好看,而且有点象日本的太阳旗,要改掉。还是井字旗好,符合我国的传统,还可以象征平均地权的意义。”
孙中山又提出可以在青天白日之外,加上红色,成为青天白日满地红,象征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意义。但是黄兴还是坚决反对。
青天白日旗是陆皓东所设计,每当孙中山看到这面旗帜时,就会怀念起他的战友陆皓东,这面旗帜寄托着他对陆皓东的怀念。黄兴却总是反对用这面旗,这不由得令他生气,他厉声叱道:
“我在南洋,用青天白日旗作号召,吸引来数万人。想去了这面旗,先去了我好了!” 黄兴见孙中山动了真,心中也来气,他想,我处处维护你孙中山,今天就为这面旗帜竟摆下脸来,也太不尊重我了!他也没好气地说:
“算了吧!我退出同盟会!”说完,转身就走。几个人劝他也没有能劝住,会议不欢而散。
其实黄兴早就对孙中山有意见,只不过以此为借口而已。宋教仁当时也在场,他心里明白其中的原因,他后来在日记中就这样写道:

……庆午(即黄兴)忽言欲退会,断绝关系。其原因则以××(指
孙中山)以己意制一新国旗,而庆午以为不善,请其改之。逸仙固执不
改,并出不逊之言。故庆午怒而退会。时诸人均在,皆劝之。余则细思
庆午不快之原因,其远者当另有不可推测之恶感情,渐积于心,以致借
是而发,实则此犹小问题……。

宋教仁是黄兴的左右手,他不但不劝黄兴,反而推波助澜,第二天也向孙中山提出辞职。孙中山听了,很是诧异,挽留了几句,见宋教仁执意要辞职,也不再勉强,只关照他把一切手续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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